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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定
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沪高法(审)〔2014〕3号 关于印发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定》的通知 第一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,海事法院,铁路运输中级法院,各区、县人民法院及铁路运输法院: 2014年6月25日,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通过了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定》。现将该规定印发全市法院,请贯彻执行。执行中如遇有情况,请及时向高院立案庭反馈。 特此通知。 附: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工作的规定》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4年7月31日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