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法院打官司诉讼所需材料
(一)起诉状,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;
(二)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,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。
1、证明原告享有诉权的证据;
2、证明原、被告之间存在起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;
3、证明原告所诉事实、理由存在的证据;
4、其他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。
(三)原告的身份证明:
1、原告为公民的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,必要时提供原告的户籍证明。
2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(四)如委托他人诉讼,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,同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。
(五)如委托律师诉讼的,需提交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、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。
以上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