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闵行区出具劳动裁决书能否快到1个月内?
您好,律师,我想咨询一下劳动仲裁的事,我在闵行区这边一家直播公司做运营主管,因为今年公司效益不太好,年中降薪一次,12月初又降薪一次,我不同意这次的降薪行为,和公司老板起了冲突,老板让我主动离职,我不同意,我让公司辞退我但是公司方一直不辞退,一直不给我排班,还没收了我的工作证,人脸识别,还收走了我经常用的工作iPad的,公司方给的解释是我不适合公司的环境让我主动离职,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?
我在这家公司上班3年时间,月薪2.2万左右,底薪是目前是8000,之前是10000,因为年中降薪了一次。
我想问下该怎么仲裁这家公司,能不能快一点拿到仲裁判决书呢,我想尽快搞完这个事情,然后重新找工作。
劳动纠纷律师在线解答:
您好,这位咨询人,很同情您的遭遇,以下是我就您这个纠纷给出的操作建议和方案:
1,收集证据
劳动关系证明:收集劳动合同、工资条、工资流水、社保缴纳记录,工作证(收走了也可以找下之前拍的照片)、打卡记录、工作邮件记录、工作聊天记录、工作文档记录、同事证言等等。
降薪证据证明:保存公司降薪的通知、微信聊天记录(钉钉记录、飞书记录)等等,证明公司擅自降薪的事实。
公司侵权证明:公司方没收工作证、人脸识别、工作iPad的证据。
2,和公司方协商
可以先和公司方协商沟通处理,要求恢复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,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给与相应的补偿后,然后解除劳动合同。
注意:和公司协商过程保留相关沟通证据。
3,申请劳动仲裁
提交仲裁申请到仲裁受理。
然后是开庭审理,这需要您本人参加,陈述事实、提供相应的证据,如果需要律师帮助,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。
仲裁调解和判决:仲裁庭会在受理之日起45日做出裁决,如果案情复杂的情况下需要延长15日。
也就是说你的这个仲裁申请,1个月内解决不了,至少需要45天的时间才能出判决结果。
相关法条参考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: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:(一)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;(二)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;(三)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;(四)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损害劳动者权益的;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。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,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、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,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,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: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,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。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,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