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闵行劳动仲裁地址查询
联系电话: | (021)12333 |
上班时间: | 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08:30至11:00,下午13:00至16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|
办理地点: |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莘西南路158号1号楼办事大厅莘庄镇联调中心 408室;浦江镇联调中心(江航南路950号)、吴泾镇联调中心(宝秀路555号)、马桥镇联调中心(银春路2016号)、颛桥镇联调中心(联农路297号3楼)、梅陇镇联调中心(莘朱路1925号服务楼2楼)、七宝镇联调中心(七宝镇沪松公路577号115室)、虹桥镇联调中心(合川路2885号B栋106室)、华漕镇联调中心(平乐路25号20号窗口)、江川街道联调中心(鹤庆路398号)、古美街道联调中心(古龙路1139号)、新虹街道联调中心(申滨路699号114室)、莘庄工业区联调中心(工业区春光路710号)、浦锦街道联调中心(浦瑞路326号乙1楼东侧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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闵行区劳动仲裁流程:
1、立案,当事人申请仲裁,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、仲裁申请书及副本;
2、庭审,符合受理条件的,仲裁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开庭审理,双方当事人应出庭参加庭审;
3、仲裁委依法作出裁决。
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列表:
(1)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;
(2)申诉书(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,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);
(3)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(4)有委托代理人的,需当面签定并提交《授权委托书,注明委托事项,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,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: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,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,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;
(5)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;
(6)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;(证明材料包括:劳动合同、暂住证、工作证、厂牌、工卡、工资表(单)、入职登记表、押金收据、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、除名、辞退、解除(或终止)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。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,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审核后退回原件;
(7)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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