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宝山区,上班19年,想让公司赔偿我N+1可以吗?
本人在公司工作近19年了,现在担任组长职位。近几年收入越来越少。 收入发生两次不合理扣款情况,说奖金发错问题,要求我退还多拿的奖金。第一次是说,奖金发放不合理,发放了我两次奖金,多发的要求我全部返还公司(实际多发的这一次奖金,当初是说好是加薪,说是不加在工资,加奖金也一样的)。
第二次是说,绩效没有达标,计算表格出错,没有自动扣款,现在发现要求我退还未扣除的奖金。(当初设指标的时候,说指标随便都能完成,不用担心)。 由于我那是还是希望继续留在公司工作,虽然心里不舒服,也就退让一步,同意公司的这两次的扣款。现在由于组员大幅度减少,人员能力也较差,指标很难完成。已经多次扣除我的奖金。导致我每月收入比起三四年前要减少近5K-6K元。 这次好不容易完成指标,但还是没有拿到奖金,我去询问,和我说这个月指标的计算方式改动了,这个完全没有告知我。之前是全组人员达标的70%算组长达标。现在改成全组人员达标*2的70%算组长达标。这样不合理的计算方式根本无法完成指标,我也就拿不到奖金。
现在感觉公司也想解散此组。也变相想让我自己离职。如果组解散,我也担心后面会不会解除我组长的职位,还会找出降薪的理由。(比如不是组长了就取消组长津贴等等)。 我想问一下,公司这样做是否有点针对我,变相降薪,想让我自己离职。公司有没有违法劳动法,我是否可以去仲裁,让他们赔偿我N+1。胜率有多少?我能不能赔到钱?